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近日,公司收到希格玛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项目合伙人安小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景方明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女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王侠女士工作调整,现希格玛事务所改派邱程红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1997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
2、诚信记录
邱程红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邱程红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希格玛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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