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活动均有序开展。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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