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即涉及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860,009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1月14日办理完成上述860,009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公司章程》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