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3栋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80人,代表股份81,627,0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8人,代表股份80,100,7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9人,代表股份36,014,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7人,代表股份34,488,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2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邱云起律师 李祎琼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5-002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本公司”)的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昌”)、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成”)与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签署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招金瑞宁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收购冉盛盛远、冉盛盛昌、杭州汇成所持中润资源185,803,552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占中润资源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00%。同日,招金瑞宁与冉盛盛远签订《表决权放弃协议》,冉盛盛远放弃本次转让股份后其所持中润资源剩余所有股份的表决权。上述协议约定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25年1月14 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招金瑞宁持有中润资源185,803,552股股份,占中润资源股份总数的20.00%,公司控股股东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
本次转让股份在提交过户申请时涉及冉盛盛远的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对应质押的质权人出具《质权人同意函》,同意冉盛盛远将质押股份中的139,352,664股转让给招金瑞宁,过户完成后,所对应的质押登记解除。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通知,冉盛盛远及冉盛盛昌、杭州汇成将其持有公司合计185,803,5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招金瑞宁事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制权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冉盛盛昌、杭州汇成与招金瑞宁签署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招金瑞宁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收购冉盛盛远、冉盛盛昌、杭州汇成所持中润资源185,803,552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占中润资源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00%。同日,招金瑞宁与冉盛盛远签订《表决权放弃协议》,冉盛盛远放弃本次转让股份后其所持中润资源剩余所有股份的表决权。本次交易所转让的股份涉及冉盛盛远已质押/冻结的股份,需在取得质权人同意后,办理完成所涉及股份解除质押/冻结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冉盛盛远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冉盛盛远持有的中润资源股票139,352,664 股的冻结。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招金瑞宁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烟国资〔2024〕65 号),同意招金瑞宁协议受让中润资源20%股权。
二、 股权过户登记及控制权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盛盛远及冉盛盛昌、杭州汇成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招金瑞宁的185,803,5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及表决权放弃后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转让前后股份性质皆为无限售流通股。转让后表决权股票总数占比=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总股本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后,招金瑞宁持有中润资源185,803,552股股份,占中润资源股份总数的20.00%,公司控股股东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
三、冉盛盛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冉盛盛远完成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其原所持有本公司的139,352,664股股份解除质押,冉盛盛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1. 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列是以冉盛盛远本次协议转让手续办理之前的情况填列,“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一列是以冉盛盛远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持股数233,000,000股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违反其他相关法定持股要求和股东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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