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基本实现上游产品线资源全覆盖,下游应用行业全覆盖,可为客户提供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等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公司收入规模由2018年的143.17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45.0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9.23%,连续多年位居本土元器件分销商前列,连续二十三年被国际电子商情评为“年度中国品牌分销商”。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电子元器件分销主业,努力打造成为保链稳链强链的核心骨干企业,在重点行业建成“国际一流+国产优先”的双重供应体系,贯彻落实“一行一策”的市场策略和“一企一案”的销售策略,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公司围绕主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推动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等业务发展,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注重应用创新,持续推进科技研发,提供计算产业支持服务,锚准计算产业、汽车电子、工业电子、新能源、开源硬件等五大应用领域,输出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业绩转化能力;完善智能储运体系,进一步落实“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布局,打造全流程智能化、可视化的实时仓储平台,提供标准化、多类型储运服务及增值服务,提高供应链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建立数字底座,建设数字运营平台,内部赋能运营提质增效,对外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和合规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三会一层”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2024年,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完成所有底层制度流程的“立改废”,基本实现业务管控全覆盖;持续完善合同与订单风险管理机制和数字化运营与风控系统,严守风险底线,夯实管理根基。
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系统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与体系,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提升信披质量,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事项。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信息。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上市当年即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应用创新、客户供应商管理、推行绿色低碳等方面的信息,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策略会、股东大会、来电接听、互动易、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披露内容;完善优化ESG管理体系,提高ESG报告的专业性与系统性;建立常态化市值管理机制,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和谐、共赢的资本市场合作伙伴关系。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实施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自2023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金额1.72亿元,切实与广大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展望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定落实执行战略发展规划,稳健运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切实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积极健康发展。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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