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永豪、张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上述人员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宫志刚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宫志刚、张冉、李绍波、董强、孟祥军、董云海(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宫志刚(主任委员(召集人))、李绍波、孟祥军
2.提名委员会:程新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恩、董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恩(主任委员(召集人))、程新生、宫志刚
4.审计委员会:程新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恩、张冉
5.科技委员会:李绍波(主任委员(召集人))、孟祥军、张香文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李军
(二)监事会成员:李军、马驰、许爽(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孟祥军
(二)副总经理:李本东、李翔宇、丁成、许晖、王占卫、张长金
(三)董事会秘书:许晖
(四)财务总监:李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6号
联系电话:0310-7183500
传真号码:0310-7182717
电子邮箱:ir@pericsg.com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孟祥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长红”)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祥军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本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李本东先生199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份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技术科长、特气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本东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翔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李翔宇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检验科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翔宇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丁成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丁成先生1999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203组甲醇制氢组技术员、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丁成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许晖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许晖先生2000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历任永磁研制中心技术人员,长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电池与绝缘化工事业部副主任兼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至中船重工集团挂职交流,任资产部三处副处长;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许晖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占卫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王占卫先生2005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六氟化钨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六氟化钨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主任助理;2018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占卫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长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所学历,高级工程师。张长金先生2010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技术研发人员、车间主任;2018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六氟化钨车间主任、H厂副厂长、F厂副厂长兼合成电子气体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长金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84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李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李军先生2005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计划财务处会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电器”)董事、财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兼任邯郸派瑞节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兼任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氢能”)监事;2018年4月至2020年12月兼任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军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13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同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并一致推举董事宫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宫志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安排,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孟祥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本东先生、李翔宇先生、丁成先生、许晖先生、王占卫先生、张长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许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绍波先生、孟祥军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材料不充分,无法对该事项作出判断,待相关资料准备完善后再次上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经同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并一致推举监事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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