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甜甜工作调整,容诚事务所将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郑纪安、李平、孟甜甜更换为郑纪安、李平。
郑纪安、李平的基本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郑纪安、李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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