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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20证券简称:禾川科技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开发”)签署《企业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向新北开发出售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2)龙游不动产权第0004969号的坐落于龙游县模环乡阜财路9号(龙游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确定最终成交价为52,224,866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龙游县政府“抢占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龙游县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配合《龙游县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建设龙游县人形机器人产业园的行动部署,公司拟向新北开发出售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2)龙游不动产权第0004969号的坐落于龙游县模环乡阜财路9号(龙游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议案》。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与新北开发签署《企业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向新北开发出售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2)龙游不动产权第0004969号的坐落于龙游县模环乡阜财路9号(龙游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确定最终成交价为52,224,866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丽

  注册资本:46,400万元

  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金星大道2号315办公室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水污染治理;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位于龙游县模环乡阜财路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22)龙游不动产权第0004969号。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建筑物转让款以及其他补偿、补助等合计52,224,866元。

  2、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价款分二期支付,支付金额及节点具体如下:

  第一期款项支付: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登记的,新北开发应向公司支付37,516,773元。

  第二期款项支付:公司完成厂区所有设备、物资等全部资产及人员搬迁腾空工作,结清各类相关费用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含在建工程相关资料),完成交付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新北开发支付剩余款项14,708,093元。

  3、移交、腾空期限约定:

  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4个月内停止生产,6个月内,将土地、房屋、构物等转让标的物全部移交新北开发,如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交付,新北开发有权按照建筑面积,收取15元/m2/月标准的租金(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转让标的移交前,转让资产安全的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如未按期停产腾空的,新北开发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4、违约责任:

  (1)新北开发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付公司转让款的,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每日按应付转让款总额的2%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未经新北开发同意擅自拆除或取走已评估的转让标的,新北开发按该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扣除相应转让价款。

  (3)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内,公司不能腾空房屋并移交转让标的视为违约,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转让款总额的2%向新北开发支付违约金。如给新北开发造成实际损失超过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额,则公司还应承担超出部分的损失。

  5、合同的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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