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小东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5人,代表股份总数325,335,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709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4人,代表股份10,6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0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64人,代表股份10,6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00%。
(2)公司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4,757,5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224%;反对35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02%;弃权2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11%;反对3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52%;弃权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7%。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及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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