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华翀”)的通知,获悉上海华翀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价值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桥基金”)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上海华翀与明桥基金于2024年6月15日签署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或“原协议”),上海华翀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726,09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给受让方明桥基金,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5元人民币/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31,158,911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自《股转协议》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解除《股转协议》。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与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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