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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下文列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相关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于下列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下文所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

  注: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三、重要提示

  1、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2、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080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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