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5.00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34.575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98,850股,占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1.0140%,最高成交价格为22.8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9.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067,080.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公司决定将本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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