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20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及设备尾款、存款利息等)12,838.56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该事项已经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注销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部分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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