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4.66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1.70元/股

  ●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1月6日(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和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4.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不送红股。如在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136,92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58,556股后的总股数为57,378,370股,合计转增25,820,2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957,192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4.6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1.70元/股。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转增,上述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现金红利为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57,378,370×0.45)÷58,136,926≈0.4441。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4.66-0)÷(1+0.4441)=51.7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80,271股至967,117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69%-1.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