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思安街 99 号协鑫广场 1 号楼 29 楼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1人,代表股份115,999,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14,96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1,03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87人,代表股份1,03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监事陈馨怡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02,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反对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77%;反对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9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6%;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63%;反对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9%;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9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3%;反对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104%;反对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7%;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82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3%;反对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4%;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418%;反对1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44%;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律师、宋慧清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
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承压、金融机构授信政策收紧的影响,出现部分授信无法续作、被金融机构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况,导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致使光伏板块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2),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逾期贷款续贷完成暨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3、2024-078、2024-080、2024-091、2025-003)。
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的借款金额合计约9,644万元(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0%。
一、已披露的逾期借款进展情况
二、其他说明
本次续贷成功,有效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针对其他逾期借款,一方面公司已督促子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方沟通,计划通过留债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牵头的共计14家金融债权人组成的债委会共同签署了《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及《<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就债委会的工作职能、授权事项、债务化解工作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并且,公司已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多家银行完成相关贷款续贷,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并调整了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支付表。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根据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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