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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26.38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银通棉业为控股子公司朋汇棉业、达丰棉业、万德利棉业、天鹰鑫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1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4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二)2024年12月担保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绿原糖业、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被担保人冠农棉业基本情况详见2024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482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1121GR658566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天泽西域花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569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WL长江路支行ZHBZ2439)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6215)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库农商保字[铁门关公司202411]第002号)主要内容:

  (1)债权人: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4—028号公告、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24—039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0.01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34.26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9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3.09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1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652829001-2024年巴博(保)字0015号)-绿原糖业1.5亿元

  (二)《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4827)-绿原糖业1亿元

  (三)《保证合同》(C241121GR6585667)-天沣物产5000万元

  (四)《保证合同》(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天沣物产1.9亿元

  (五)《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5691)-天泽1.35亿元

  (六)《保证合同》(WL长江路支行ZHBZ2439)-天泽1.5亿元

  (七)《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6215)-冠农棉业1.6亿元银通担保100%

  (八)《担保合同》(库农商担字【铁门关公司202411】第002号-股份担保60%银通担保100%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0,63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情况说明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1、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可变现净值是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无对应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近期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者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估计售价。

  2、计提情况

  2024年度,受国际环境、行业周期和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大桶番茄制品、糖产品、棉粕产品等库存商品的价格水平均处于下移态势。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存货的实际销售情况进行细致分析,经测试,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639.62万元。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639.6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7,541.23万元,相应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20,639.62万元。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0万元至23,000万元,同比减少67.81%至70.6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0万元至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448.35万元至50,448.35万元,同比减少67.81%至70.61%。

  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00.00万元至2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7,570.76万元至49,570.76万元,同比减少68.38%至71.25%。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91,039.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448.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570.76万元。

  (二)每股收益:0.93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1.2024年度,受地缘政治风险、宏观经济外部压力加大、行业周期和市场需求变化影响,番茄行业整体出口形势呈现疲弱态势,出口量及价格水平整体下移,公司内销主要产品皮棉、白糖、油脂、棉粕等产品价格水平均处于下移态势,毛利率下降,致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2.基于上述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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