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治亚先生、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通过通讯表决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治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治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选举潘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王志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徐超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选举孙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马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马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选举陆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陆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和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和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2日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度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徐超洋先生、孙迎军先生、马琳女士、陆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徐超洋先生、马琳女士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治亚: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兼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院长。2000年以前长沙铁道学院学习工作,历任教授、院长(二级学院)、学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8年任中南大学副校长,2008年至2017年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2017年至2019年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2019年至2022年4月任中南大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治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治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潘忠民: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现兼任世纪恒通独立董事。1993年毕业于长安大学经济及管理学院,1993年加入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00年至2004年加入广东喜之郎集团,历任审计部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2004年至今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董事、管理合伙人,现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忠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忠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王志永: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博士,现兼任河南省政府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1996-2006年,在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7年至2017年,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集团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办公厅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2017至2024年,在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现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志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徐超洋:男,1990年生,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善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远望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智慧文化事业部总经理和上海子公司总经理。
徐超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与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之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
徐超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孙迎军: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2006年任职于湖南湘潭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24年6月任职于深圳富通房地产公司、绿色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东杰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4年11月开始担任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拟任公司董事。
孙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迎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马 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深圳办公室,2006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马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陆 智: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2019年任职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车辆段,2019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铁路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陆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2日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度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李正山先生、杨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李正山先生、杨冰女士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正山: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株洲冶炼厂、海通证券深圳分公司,2002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信息总监、董事,现任公司监事、质量内控部总监。
李正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正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杨冰:女,1990年生,201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监事。
杨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公司”)将为该笔融资事宜下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就该融资事宜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公司拟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用作抵押的公司财产如下:
2、 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本事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及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以名下知识产权提供质押担保。
为保证该融资事宜顺利完成,公司以名下财产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抵押担 保物。同时,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为该笔事项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质押知识产权清单如下:
公司拟用作抵押给高新投融资公司的财产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针对其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事宜,为关联方担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将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融资额度23,000万元整(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19,600万元融资额度),业务品种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存量业务继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新增担保措施如下:
1、 深圳市英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科技”)名下位于南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南区科苑路东、经四路西英唐大厦(建筑面积12508.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60955号)作顺位抵押担保;
2、 公司名下英达利科技数码园A栋605、606、607、608(建筑面积76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深房地字第9020011号)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3、 由英唐科技和实际控制人徐玉锁、陈光珠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及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针对其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事宜,为关联方担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将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科技”)为满足“远望谷大厦”建设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授信期限延期。公司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现英唐科技申请该笔22,000万元融资额度授信期限延期,本公司同意继续为英唐科技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款的上述融资向华夏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华夏银行提供所持有的英唐科技100%股权作质押担保、向华夏银行提供所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思维列控,证券代码:603508)不低于550万股的股票作质押担保(同意未落实前由英唐科技持有的2,000万元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957XC
法定代表人:马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31.2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转让和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智能控制产品软硬件、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停车场。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英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英唐科技申请融资事项,是为满足“远望谷大厦”建设需要。英唐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49,500万元。其中以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120,500万元;非以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6%。
除此以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金额以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2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4、5均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其中,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3日(8:30-11:45,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证券部。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联系人:方晓涛
电 话:0755-26711735
Email:stock@invengo.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1”,投票简称为“远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为法人,请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自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正山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李正山先生回避表决。
2、选举杨冰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杨冰女士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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