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近期为被担保人提供新增担保的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6,360.4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50,136.48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或其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朝阳新城支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电力”)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晶科电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香港”)向约旦阿拉伯银行公众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了履约保函,保函本金约1,691.68万美元。该保函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晶科香港申请将该保函期限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保函的延期已开立。
(3)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嘉善优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优凝”)拟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1,47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为10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广州市科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盛”)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申请本金为人民币9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为10年,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5)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淮安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晶能”)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1,03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5年,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2、为开展售电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慧能”)通过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为人民币800万元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晶科电力为上述保函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已签署。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调整至19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担保额度变化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涉及的外币以2024年12月末人民币兑外币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晶科电力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二)公司为晶科香港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保函延期日起至到期日后30天。
3、担保范围:保函项下最高赔付金额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为嘉善优凝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固定租息、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四)公司为广州科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五)公司为淮安晶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出租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六)晶科电力为晶科慧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代偿款项、赔偿款项自《委托保证担保合同》成立之日至中关村担保代晶科慧能向银行或保函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项之日后三年;担保费用自担保费用支付期限届满后三年。
3、担保范围:晶科慧能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上述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投资的实施需求,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22,922.08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3.4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7,510.29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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