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66,97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78.264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26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6%,不设置预留授予。
3、授予价格(调整后):37.7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7.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86人。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相关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以上“营业收入”均指剔除新冠业务后产生的收入,且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2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归属系数,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具体见下表: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未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7、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4)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5)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各期限制性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尚未进行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66,97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含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19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期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81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366,970股限制性股票。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66,97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二)归属数量:366,970股
(三)归属人数:81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7.7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上表中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合计可归属的8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970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会议召开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四)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7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0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5年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对象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严格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证日常经营正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违背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投资范围内适当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对象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为本金保障型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73.5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276.49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05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为本金保障型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为本金保障型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为本金保障型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四、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吴伟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00元/股调整为37.7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四)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4,169股后的股本数39,195,83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91,428股后的股本数38,708,5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4年6月27日、2024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8.00元/股-0.20元/股-0.10元/股=37.70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38.00元/股调整为37.70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常州瑞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瑞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并同时与相关方约定账期为收货后1个月内,且应收账款将控制在不超过50万元,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5年公司与常州瑞鸿的预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子公司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智量”)向常州瑞鸿实验室提供医学检验和试剂销售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一定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将遵循公平、自愿、有偿等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对外销售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将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仁度生物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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