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运”)及全资下属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基于上述授信,为充分拓展各主体的融资渠道,增强整体融资能力,各主体公司在实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同时,需要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对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拟在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此金额为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
公司本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分多次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二、担保预计情况
注: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 上述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为截至2024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3、 浙江永泰运汽配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成立,暂无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绍兴海泰化工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海泰”)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绍兴海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天津)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喜达储运(上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达储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喜达储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物流”)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港物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凯密克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顺安”)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甬顺安于2023年1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 甬顺安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上海永泰天极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天极”)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 永泰天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青岛永泰艾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艾力”)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艾力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海安”)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港海安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浩彩源于2023年6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浩彩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供应链”)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供应链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物流”)
(1)基本信息
(2) 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鸿胜物流于2023年9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鸿胜物流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湖南新鸿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胜化工”)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新鸿胜化工于2023年9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新鸿胜化工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湖南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胜科技”)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鸿胜科技于2023年9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 鸿胜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香港永泰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浙江永泰运汽配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汽配”)
(1)基本信息
注:永泰运汽配于2024年10月成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3)永泰运汽配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8、永泰运(湖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南)”)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永泰运(湖南)于2023年8月成立,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湖南)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9、永泰运(长沙)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长沙)”)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永泰运(长沙)于2023年9月成立,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长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永泰运(湖北)于2024年5月成立,暂无最近一年相关数据,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湖北)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1、永泰运(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新能源”)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永泰运新能源于2023年9月成立,最近一年的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3)永泰运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
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128,14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06%。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0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泰运”)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45.6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2,273.04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泰运及其子公司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1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2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0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月1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0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1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在前述各主体之间(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对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决策权,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一切与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2,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3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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