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orich LP持有公司股份28,397,035股,占公司总股本6.94%;Richred LP持有公司股份6,482,259股,占公司总股本1.58%。Corich LP与Richred LP的同为Richred Limited控制的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79,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Corich LP、Richred LP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726,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13%。就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Corich LP与Richred LP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二者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726,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13%。其中二者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90,2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636,5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3%,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如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下降至不足5%,则本企业承诺: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3、本企业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发行人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或现有规定在未来发生变更,则从其规定。
4、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依据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