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
至2025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激励计划所涉及激励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2月10日(上午 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2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管理楼12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61773081
会议联系人:毛钢烈、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118045 证券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00.00万元到-18,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金额增加13,268.92万元到22,368.92万元。
2、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00.00万元到-19,7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金额增加12,697.89万元到21,797.89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6,220.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31.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02.11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
三、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领域,受行业环境影响,部分项目验收延迟、项目采购计划延期、新订单下发放缓等原因,公司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2、本报告期对前期收购的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7,911万元。
3、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较差,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增加较大。
四、 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数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72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5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12.72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00.00万元到-19,700.00万元,亏损金额增加12,697.89万元到21,797.89万元,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认为本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考核条件,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2.726万股。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实施完毕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因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8,605,227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
1、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数,变动数量不含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因“盟升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动;
2、上述表格中变动数量不含公司拟注销的库存股691,729股;
3、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是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72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回购价格为16.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意将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回购价格为16.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办理相应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盟升电子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因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22.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00.00万元到-19,700.00万元,亏损金额增加12,697.89万元到21,797.89万元,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认为本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考核条件,董事会决定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22.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0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7%。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相关事宜。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实施完毕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事项是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2.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0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7%。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办理相应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盟升电子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升电子”)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三)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盟升电子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二、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本持股计划的目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由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及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持股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持股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向荣先生、刘荣先生、覃光全先生、毛钢烈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持股计划终止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终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盟升电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相关规定;盟升电子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202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691,729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8,040,758股。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8,040,758股。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等相关公告。
2022年3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2年4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9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回购最高价格61.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70元/股,回购均价57.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990,449.9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691,72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691,729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8,040,758股,注册资本将由168,732,487元变更为168,040,758元。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691,729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8,040,758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数,变动数量不含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因“盟升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动;
2、上述表格中股本变动数不含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12.72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
3、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69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118045 证券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4%,回购价格为16.3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0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前期收购的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荧火”)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一)商誉的形成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2,240万元收购南京荧火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详见公告2021-004)。上述交易完成后,南京荧火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南京荧火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7,911.49万元确认为商誉。
(二)计提商誉减值历史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每年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计提商誉减值6,454.36万元,该次计提后公司商誉账面净值为1,457.13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南京荧火主营业务面向通信与信息系统需求,致力于卫星通信系统和无线自组网系统的研发创新,主要从事系统设计、信号处理和设备研发工作,基于不同行业应用需求提供模块、终端、整机和相关技术开发服务、系统解决方案,主要用于军用。
2024年度,受行业环境影响,南京荧火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预计南京荧火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判断,认为南京荧火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经初步减值测试,2024年第四季度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57.13万元,2024年年度累计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11.49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荧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累计对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1.49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911.49万元。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为公司的初步测算结果,已与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具体核算工作尚未完成,最终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初步测算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并有可能影响公司2024年业绩的最终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118045 证券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考核条件,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2.72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37元/股(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2.726万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票69.1729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732,487股变更为167,913,49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8,732,487元减少为167,913,498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毛钢烈、唐丹
4、联系电话:028-61773081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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