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 妍
1月份以来,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理财”)、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发布公告宣布旗下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近日,中邮理财发布的公告显示,其旗下智盛·鸿锦目标盈封闭式2024年第2期(安盈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已满足止盈条件,产品管理人于2025年1月15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24年6月25日,原计划到期日为2025年6月25日。
除中邮理财外,近期还有多只理财产品也因达到止盈条件而提前终止。
据了解,上述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多数是设置了止盈条款的“目标盈”理财产品。所谓“目标盈”理财产品,即预先设定止盈目标,若产品在观察期内达到目标收益率,立即止盈,把握市场良机及时锁定收益,避免后续市场波动。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盈”理财产品具有明确的收益率目标和终止标准,对投资者来说收益可预期性更强,因此吸引力较强。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标盈”理财产品对应的底层资产仍以固收类资产为主,在债市走强的环境下,银行理财子公司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成功捕捉特定债券的价差,这是不少“目标盈”理财产品提前达到目标收益率且实际收益率较高的原因。
田利辉表示,除了因达到止盈条件而提前终止外,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还包括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提前到期和产品规模过小等三个方面。其一,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对理财产品后续表现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产品管理人可能会选择提前终止产品运作。其二,理财产品投向的部分资产提前到期后,若潜在新资产无法满足产品发行时既定的投资策略,影响产品未来的整体收益水平,产品管理人将会选择提前终止产品运作。其三,如果理财产品规模大幅下降,那么过小的产品规模不利于投资交易等操作,且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产品管理人可能会选择提前终止产品运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进入净值化时代,主动终止理财产品逐渐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适应市场的一种策略。
田利辉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面对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应该了解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具体原因,明晰有关提前终止的解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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