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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峰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1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总期限不超过8年,用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二、三期项目支付或置换前期已投入的拆迁阶段拆迁费用等支出、后续项目开发建设以及开立配套履约保函。公司与中信银行近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锦峰城公司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高额限度11亿元债权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深圳”)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地产深圳以其持有的锦峰城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06年10月23日,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中粮祥云广场1栋1-L3-P01,注册资本为9,8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修权。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地产深圳间接持有锦峰城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锦峰城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00,443.15万元、总负债209,361.56万元、净资产-8,918.4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459.64万元、利润总额-87,680.32万元、净利润-94,217.3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锦峰城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98,635.18万元、总负债213,198.78万元、净资产-14,563.5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415.41万元、利润总额-5,645.18万元、净利润-5,645.18万元。

  锦峰城公司存在诉讼或有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13亿元,相关诉讼锦峰城作为原告已二审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由其衍生一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处于一审阶段。除上述事项外,锦峰城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或对外担保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锦峰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地产深圳以其持有的锦峰城公司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11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锦峰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地产深圳以其持有的锦峰城公司10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锦峰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806,469.8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0.5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9.1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50,656.3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4.8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1.4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355,813.5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5.70%(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72%)。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约为3647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目前尚未开庭审理。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逾期、涉诉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4、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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