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
(七)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home.com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公司拟在春节前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上述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体现了国家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规范分红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维持股市稳定的重视。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坚持以稳定的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为积极响应上述相关文件政策精神、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公司在对未来实现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充分信心的基础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所取得的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拟在春节前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5.0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751.7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86.98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1、综合考虑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456.77万元(含税),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分红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