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5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议案由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陇科学: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议案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加的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担保进展情况
1、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等业务形成的债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等业务形成的债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 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办理的各项业务向债权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4、 因担保合同到期,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融资授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
本次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债务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年4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
担保金额: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 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6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名称: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入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债权人名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的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7年11月5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在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9,418.4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2,819.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2%、31.01%、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 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