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的需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79,700.00万元。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174,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27,598.94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5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人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远安县燎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安燎原”)、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双环科技采购材料设备、磷精矿、纯碱等原材料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11,000.00万元。
2.向关联人宜化集团及子公司采购煤炭、柴油等燃料和动力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200.00万元。
3.向关联人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黎明”)、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销售蒸汽、烧碱等产品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2,400.00万元。
4.接受关联人化机公司、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卅物流”)及子公司、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安装、维修、运输等劳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53,1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宜化集团及子公司、双环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火力发电等。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2.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
住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6,414.58万元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4.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凡友
注册资本:19,124.7284万元
主营业务:偏二甲肼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
住所: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111号
5.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平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花溪路188号跨境电商产业园8号楼508室
6.远安县燎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杰
注册资本:6,600万元
主营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专用设备制造、修理、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等。
住所:远安县荷花镇晒旗村二组
(二) 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关联关系说明
1.宜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化机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原监事刘宏光先生于2024年7月15日前兼任双环科技董事职务,双环科技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青海黎明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安卅物流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远安燎原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四)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经协商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协议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增关联采购的主要原因:公司积极践行“长江大保护”,落实“关改搬转”任务,推进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以下简称“磷铵项目”)、4万吨季戊四醇等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贯彻执行国家设备更新有关政策,大力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部分子公司拟向化机公司新增采购化工机械设备及工程建设、安装等服务,化机公司长期为公司生产专用设备,并提供工程建设、安装等服务。此外,远安燎原长期为搬迁前的磷铵项目供应磷精矿,磷铵项目投产后,为节省原材料成本及物流成本,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远安燎原继续采购磷精矿。公司向化机公司及远安燎原新增关联采购,有利于降本增效、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系有关各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7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7位。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为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0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 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2024年6月26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6. 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开展自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的1.62%,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个人情况已发生变化,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4.2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70.9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2,914,712股减少至1,082,509,71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涉及的原激励对象名单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2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6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临近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持董事会、监事会有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2,914,712股减少至1,082,509,71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82,914,712元减少至人民币1,082,509,7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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