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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不含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60,393,842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所在家电零售行业前三季度市场景气度较低,四季度受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提振逐步回暖向好。

  面对较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零售服务商战略,聚焦家电核心业务发展,一方面把握消费趋势,推动公司门店模型的全面优化升级,在重点城市新开、重装75家Suning Max(苏宁易购超级体验店)、Suning Pro(苏宁易购超级旗舰店)店面,打造家庭场景解决方案,提供了新质产品的展示和推广平台,提升了消费者一站式购买体验,大店效应和销售规模有效提升;在社区、县镇市场,公司基于社区店、卫星店、零售云等万家门店的完善网络布局,优化门店结构提高门店零售和服务能力,并通过大规模定制包销推动产品性价比提升,有效满足目标用户群体的消费需求。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降本,加强费用管控,注重人效、坪效水平提升;还积极推动债务化解及资产处置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整体来看,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亿元至7亿元,较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四季度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对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一定损失,若剔除该因素,在二、三季度连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正之后,预计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正。

  2024年四季度在国家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激励下,依托于公司全国性的店面布局和本地化的零售服务能力,公司取得了较好的规模增长,带来四季度门店销售规模同比增长64.6%。在销售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公司经营效益提升,预计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不考虑闭店产生的赔偿等费用支出及对出表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的影响下,为正。

  2025年1月,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且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品类从8类增至12类,并将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公司将积极把握这一市场机遇,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快资产盘活、持续推进非主营业务的处置等债务化解工作,围绕商品丰富、场景升级、服务提升等方面,持续强化自身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销售规模、市场份额和经营效益。

  2、报告期内公司推进资产处置、债务化解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带来收益约18亿元至20亿元,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71.98%至76.81%。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部分联营企业未经外部评估机构评估、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其相关公允价值、投资损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1月20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或“公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相关债权人于2025年1月17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对两家公司进行重整。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5%。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受理申请人申请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上述股东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1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称,相关债权人向南京中院申请对两家公司进行重整。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5%,被申请重整是否会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更,需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结果而定。鉴于两家公司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被申请重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全国苏宁家电3C门店、百货门店、电商、政企等业务及相关物流售后服务,均为苏宁易购开设与经营,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公司在资金、资产、财务、人员、技术等方面都完全保持独立性。上述股东被申请重整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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