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号)核准,截至 2022年12 月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619,299.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2,479,228.5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3,853.27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514.15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8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雅安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红岩9600头基础母猪苗猪场项目”,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4 号)同意注册,截至2023年9月11日止,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00元,扣减承销、保荐、律师、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991,294.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9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4562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有5个存放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2、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8,178.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3,872.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8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有5个存放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2、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194.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5,379.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5年1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9,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1%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23.8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不超过3.6%计算,具体利息金额根据实际借款期限及唐人神控股实际借款利率确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2、因唐人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财务资助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全体同意。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于红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名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459289466
(3)法定代表人:张文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3,963.2929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0日
(7)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689号湘银星城1、2栋101、201室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在产业项目、产业发展基金上进行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对农业、商贸连锁业、肉类加工、旅游业、教育产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饲料、肉类原料贸易。(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人神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人神控股总资产635,992,540.94元,总负债306,662,142.96元,净资产329,330,397.98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45,491.32元,净利润-9,306,064.89元(单体报表数据)。
3、关联关系说明
唐人神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拟以借款或为公司代付原料货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自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之日起或实际代付原料货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不超过3.6%计算(具体利息金额根据实际借款期限及唐人神控股实际借款利率确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无需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与关联方唐人神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与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赵宪武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能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0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于红清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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