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慕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1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部门: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四楼。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马文婧、舒来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邮箱:603353@hnhsjt.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邮编:410016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0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3,129,073.2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0,285,125.7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39,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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