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总额将由450,919,159股减至450,894,159股,注册资本由450,919,159元减至450,894,159元。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A座46楼,邮政编码:410005;
2、 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3、 联系方式:
(1)邮箱:ir@jinzaifood.com.cn;
(2)电话:0731-89822256;传真:0731-89822256;
(3)申报时间:2025年1月2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 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0名,代表股份数量252,765,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20%。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0,555,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4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209,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人,代表股份42,216,90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2,209,70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个议案。
1、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75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5%;反对4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2%;弃权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7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5%;反对4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9%;弃权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410,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3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86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9%;反对3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2%;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9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反对3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842,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39%;反对3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3%;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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