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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9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此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持续投入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拟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80亿元,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9.80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80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261.44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0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2.4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1笔银行贷款到期,债务逾期本金为70万元。本次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表内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数据,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在公司指定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游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被担保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与公司、子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较强偿债能力的优质客户;

  2、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

  3、与公司及分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非失信被执行人;

  5、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不含本数)(如适用);

  6、单个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7、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2、被担保人:符合条件的公司与子公司下游客户;

  3、担保金额:以各被担保人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可在担保额度内循环使用;单个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4、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或信用担保;

  5、公司可以要求相关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具体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保证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谨慎选择被担保对象,并通过以下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相关客户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相关客户信用良好,与公司或子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

  2、融资款仅限用于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货款;

  3、公司可以要求相关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经营中的资金压力;同时能够加强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为加强风险防范,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担保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80亿元,其中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9.80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80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261.44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09%,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2.4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1笔银行贷款到期,债务逾期本金为70万元。本次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与关联方江西席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席水”)、广州席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席水”,曾用名:广州喆酒商贸有限公司)及肇庆八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八维”)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25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60.3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席水

  1、基本情况

  江西席水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33MA35MYEK2M,住所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富城新华山,法定代表人为邹新华,注册资本4,243.5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西席水的资产总额为8,610.26万元,净资产为4,243.58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席水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八维”)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席水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席水

  1、基本情况

  广州席水成立于2019年11月16日,曾用名为广州喆酒商贸有限公司(2022-03 至 2024-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D1P9686,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陈路148号,法定代表人为邹新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席水的资产总额为432.69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6.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席水是江西席水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的全资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席水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肇庆八维

  1、基本情况

  肇庆八维成立于2018年8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224MA525DDP8L,住所为怀集县汶朗镇汶塘村乌石经济合作社清水塘,法定代表人为肖九明,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养殖、批发、销售:禽畜、水产品;种植、销售:农产品、林木、水果;生猪繁育;有机肥生产、销售;农产品种养技术培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肇庆八维的资产总额为4,275.84万元,净资产为506.99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95.07万元,净利润为-64.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肇庆八维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肇庆八维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存在的风险较低,且经公司查询,属于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德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李德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德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李德发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秦玉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其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玉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秦玉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秦玉昌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北京农业工程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1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获博士学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畜禽营养与饲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畜牧兽医》编委会主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宠物分会会长,中国奶业协会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饲料工业协会战略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国家鸽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于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发展基金会任董事。

  秦玉昌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上述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3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2月12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8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林

  联系电话:020-22883999

  传 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66”,投票简称为“播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秦玉昌,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秦玉昌

  2025年 01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秦玉昌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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