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关联董事王青运、张辛聿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0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永盛”)、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达”)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提供仓储、装卸服务及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或商业保理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青运、张辛聿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珠海实友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恒基永盛及恒旭达依据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及商业保理合同约定累计向珠海实友收取服务费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供应链管理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项下所涉及的供应链预付货款或保理融资款金额任意时点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未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上述供应链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宣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1801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报关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026万元,净资产12,013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797万元,净利润176万元。
(7)股东情况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实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1.58%,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为珠海实友提供仓储、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珠海实友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及商业保理业务,为珠海实友提供仓储、装卸服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认为: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0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上午9:15—9:25,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6日上午09:15—2025年2月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例示表:
(二)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359588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5-00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结果,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恒基达鑫”)近日通过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6718,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扬州恒基达鑫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扬州恒基达鑫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2024年-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