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王俊治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6人,董事长陈忠岳先生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推举董事王俊治先生代为主持。董事简勤先生、王军辉先生、唐国良先生、卢山先生、沈抖先生、李津先生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翀先生、方向明女士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凌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越、刘向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方面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考虑到上述回购股份存续期内公司未使用回购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股份513,314,385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31,800,581,312元减少513,314,385元至31,287,266,927元。11注: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该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施,因此本次披露时公司注册资本仍是31,800,581,312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6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59179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