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农产品流通主线,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于1989年,是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终专注于农产品流通行业,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为主要业务,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基地种植、城市食材配送、进出口等农产品产业链服务领域,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成都、西安、长沙、南昌、南宁等20余个大中城市投资了34个实体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开创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化”经营模式,形成国内最具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体系。
公司持续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90亿元,同比增长26.11%;实现利润总额8.05亿元,同比增长55.72%;实现归母净利润4.49亿元,同比增长121.91%。近三年,公司旗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年均交易量超过3,300万吨,年均交易额超过2,500亿元,保障覆盖超过2亿人,持续保持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以上的市场份额。
面向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战略部署,以更加务实有力的行动做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业务、做精产业链业务,促进融合发展、双轮驱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方面,一是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稳进提质,继续提升成熟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和调整经营业态,培育特色交易区域、引进优质品类,加强重点项目的招商和培育,推动亏损企业减亏扭亏,促进业绩释放;二是加强旗下各地市场交流对接,相互联动、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提高各地市场资源整合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助力伙伴商户拓宽业务范围;三是积极推进旗下市场项目建设工作,做好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项目、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等新项目的开发建设,推进存量项目滚动开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产业链业务方面,一是持续向上游基地种植端延伸,在重点区域打造“特色农产品基地+数字农业智慧示范园+冷链集配中心”的“一基地一园一中心”产业模式,发挥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国一张网”优势,推动产销联动,促进产销精准对接;二是向下游销售端延伸,继续拓展城市食材配送业务,搭建食材配送体系,并践行“一头连着国内、一头连着海外”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产品食品进出口业务;三是加强“深农+”品牌体系建设,继续挖掘、培育耙耙柑、库尔勒香梨、蓝莓等优势单品,丰富“深农甄选”产品矩阵,同时围绕传统节气,汇聚全国地标性特色农产品,打造线下生鲜团购套餐,推广优质农产品;四是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在各地市场举办“福市集”品牌年货节,推进深农伙伴商户体系建设,与伙伴商户相互赋能,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二、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推动“数字菜篮子”建设,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信息壁垒,在旗下多地市场推广聚合支付,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全面推广门禁“无人化”来货报备系统和档位管理系统,提升来货数据精准度和进场效率;探索建设“伙伴商户”体系,与体系内商户互联互动,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开展全产业链条合作,挖掘业务增长点。
公司将依托农产品供应链的标准化、数字化,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同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打造农产品流通科技与价值赋能者,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在注重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致力于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6.23亿元,累计送股、转增股本9次。近年来,公司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保持在30%以上;2024年,公司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将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41.58%,派发现金红利1.87亿元。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6,770,700股,体现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对公司战略高度认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凝聚性、积极性、创造性。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明确股东投资预期,提高股东回报保障。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战略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为全体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进一步增强股东的获得感。
四、持续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效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同时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2024年度,凭借良好的公司治理,公司在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上荣获“2024年大湾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Top 20”称号。
为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公司已连续16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向投资者展现公司发挥农产品流通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担当与努力。
五、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在保持合规信披的基础上,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内容,帮助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始终重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接待、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公司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展望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坚持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以实际举措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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