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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70.00万元。2024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049.92万元。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0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代理;大数据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医用口罩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乐器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代理;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广告发布;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84.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133.5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623.02万元,净利润为-3,927.70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929.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34.1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68.68万元,净利润为-2,899.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永和路52号201房

  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流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明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36.4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8.4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38.93万元,净利润为54.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53.9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2.01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0.07万元,净利润为23.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911.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98.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43.61万元,净利润为-1,097.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48.2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105.8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59.98万元,净利润为41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129.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01.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9.65万元,净利润为-29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68.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46.6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56万元,净利润为45.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2025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保障、支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公司关联方拟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以上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关联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二、抵押担保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科技”)及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拟以房产、土地等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公司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拟用于抵押的房产、土地基本情况

  

  2、公司拟用于抵押或融资租赁的其他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总额为23,705.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06%,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二)子公司从化兆舜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1、子公司从化兆舜拟用于抵押的房产、土地基本情况

  

  2、子公司从化兆舜拟用于抵押或融资租赁的其他资产基本情况

  

  子公司从化兆舜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以自有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子公司从化兆舜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总额为6,833.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48%,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三)子公司泓泰科技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子公司泓泰科技拟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该自有土地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泓泰科技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子公司泓泰科技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总额为20,04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9%,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四)子公司安庆诚泰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子公司安庆诚泰拟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该自有土地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安庆诚泰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股东会,同意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十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子公司安庆诚泰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总额为7,55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84%,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泰激光”)、邹榛夫、邹珍凡拟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十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2、公司及子公司与本次交易各方存在关联关系:安泰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光泰激光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邹榛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珍凡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经营范围: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泰化学总资产为26,129.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01.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9.65万元,净利润为-291.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安泰化学总资产为24,568.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46.6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1.56万元,净利润为45.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安泰化学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1月17日,持有公司股份149,32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9%。

  经查询,安泰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3,2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光泰激光总资产为9,911.8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98.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43.61万元,净利润为-1,097.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光泰激光总资产为9,548.2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105.8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59.98万元,净利润为41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光泰激光董事长。

  经查询,光泰激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邹榛夫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5年1月17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54,210股,同时通过安泰化学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49,325,614股,合计控制公司总股份的40.43%。

  经查询,邹榛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邹珍凡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1月17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2,9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9%。

  经查询,邹珍凡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费用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需向关联方光泰激光支付的担保费用额度已计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费用符合市场水平。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五)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安泰化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5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光泰激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6.4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已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审议及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申请授信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影响。安泰化学、光泰激光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上述关联方无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应回避表决。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事先经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

  本次担保债权人及担保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各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信息对公司下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经销商进行资质审核,筛选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的、愿与公司共谋发展的经销商推荐给指定银行。如被担保人存在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可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被担保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被担保人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有12个月(含)以上的连续、稳定的业务合作记录,未出现重大纠纷和违约情况;

  (二)被担保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件,证件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被担保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情况稳定,依法纳税,无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被诉讼、被执行记录,未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严重违法名单”;

  (四)被担保人应提交资产负债表,需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及信用等级,当前无逾期担保或异常担保,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五)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基本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已确定的担保协议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000万元,单个经销商不超过700万元。有超期应收款等增加公司风险的情况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销商,公司将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具体根据公司调查情况确认。

  (四)资金用途:担保账户资金需专款专用,仅限用于购买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被担保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拟申请银行授信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筛选,经销商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财务状况,需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拟申请银行授信的经销商需定期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被担保的经销商需为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相关人员提供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需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及防范风险;

  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约定相关事宜,具体金额、期限、方式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指定银行及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指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0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48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0%。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实际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70.00万元。2024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049.92万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0)。

  三、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宏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770.00万元。2024年公司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049.92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025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为保障、支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公司关联方拟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以上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公司需向关联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额度已计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经公司本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费用符合市场水平。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5-011)。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2)。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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