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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1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1: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股数为1,950,427股,持股比例为0.64%。

  注2:股东周新勇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1,420,000股。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1: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股数为1,950,427股,占无限售条件的总股本比例为0.65%。

  注2:股东周新勇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1,420,000股。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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