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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并于2024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众投资”)、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鲁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驰球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球众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川浦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浦赢”)、黄德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注:(1)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徐行军、刘剑波、杨金道、沈基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通过腾众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8,300,000股、2,000,000股、2,800,000股、3,300,000股,自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基逵因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锁定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未做任何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合伙人间接持股及限售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5、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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