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由于公司存在业绩补偿的情况,使公司2023年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因为公允价值变动增加3.31亿元,而2024年公允价值变动预计为-3,000万元至-1,500万元,从而影响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但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二)由于万里红持续亏损,2023年合并报表商誉减值约为2.48亿元,2024年预计合并报表商誉减值5,500万元-8,000万元,合并报表商誉减值同比减少,同时影响归母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2024年,公司数字安全与保密板块亏损有所收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万里红未完成2022年度承诺业绩,前述交易对方须按照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尚有14名业绩承诺方未履行其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相关仲裁事项已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
因万里红未完成2023年度承诺业绩,且上述业绩承诺方同样拒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一揽子解决案涉合同项下纠纷,在征得仲裁庭的同意下,公司对仲裁请求进行了变更,将公司与14名业绩承诺方就2022年与2023年业绩承诺补偿纠纷合并申请仲裁。
本次仲裁事项已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但本次开庭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配合公司履行其2023年业绩承诺的部分补偿义务,公司目前在督促其尽快履约。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24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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