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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因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100%股权后,天利动力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与天利动力发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天利动力与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3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5,7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空港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空港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完成收购天利动力100%股权后,天利动力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与天利动力发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天利动力与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结合天利动力日常经营情况,拟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调整后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因收购天利动力100%股权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为3,300万元,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5-00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100%股权后,天利动力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与天利动力发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天利动力与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将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结合天利动力日常经营情况,增加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300万元,增加内容如下:

  

  完成本次调整后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为26,800.0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促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融资储备能力,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天利动力及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不含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际审批中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此议案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此议案获准通过。

  (三)《关于为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利动力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详见议案二),其中需公司进行担保的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天利动力融资事项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出现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期间及担保期间均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内容为准。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因天利动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关于为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详见议案二),其中需公司进行担保的额度上限为1,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天地物业融资事项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出现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期间及担保期间均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内容为准。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三《关于为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2月6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5-00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动力)及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均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提供担保的余额均为人民币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天利动力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为天利动力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两家公司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需公司进行担保的额度上限共计为2,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2,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天利动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公司为天利动力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1025496785

  3.成立时间:1997年9月23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东路7号

  6.法定代表人:翟国欣

  7.注册资本:2,980万元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保温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天利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天利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7886451964

  3.成立时间:2006年4月1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甲26号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华路28号公寓楼

  6.法定代表人:石磊

  7.注册资本:300万元

  8.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家庭服务;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对外劳务合作);销售照明设备、玻璃制品、消防器材、家具、灯具、厨具、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日用杂品、木制品、文化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供电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天地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天地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监控其运营与信用状况,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稳健发展,且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利动力及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4.71%,均为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被担保方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0%。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因天利动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公司为天利动力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5日

  至2025年2月6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5:00至2025年2月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5:00至2025年2月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张鹏楠;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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