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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和1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本身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石油”或“收购人”)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其拟通过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尚未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正在积极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的独立判断,但是对于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否定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有不同的意见。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已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和1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近期收到金帝石油发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金帝石油拟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1,360,099,1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注意到,近期媒体就金帝石油拟要约收购事项及公司的风险提示较为关注。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相关热点概念。

  (四)其他事项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本身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帝石油发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其拟通过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尚未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正在积极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的独立判断,但是对于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否定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有不同的意见。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已得到较为有效的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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