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900.00万元到-1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亏损2,489.67万元到9,889.67万元;
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500.00万元到-21,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亏损1,465.42万元到8,965.42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5,01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10.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34.58万元。
(二)每股收益:-1.96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随着半导体行业周期性收尾,市场需求持续复苏,下游客户需求有所增长;同时公司近年推出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等新产品经下游用户陆续验证导入,销售放量增长使得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和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终端客户不断衍生的新需求,本报告期公司研发人员规模在2023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小幅增加,使得研发职工薪酬增长;同时2024年多个产品流片或迭代升级,工程费用和技术服务费增加,使得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为了持续开拓和渗透国内本土市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2023年逐步增加了市场销售人员,使得本报告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因员工离职一次性确认未到期股权激励费用使得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目前本公司尚未发现对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02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2,17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52,17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太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781,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2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1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73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数量为652,17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15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52,17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其持有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裕太微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裕太微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裕太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裕太微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52,173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15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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