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联金汇
股票代码:002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法定代表人:田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78,916.138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572833M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自有网络设备的销售和租赁(除金融租赁),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从事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银行卡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服务,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 (除金融租赁)及寄库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受银行委托承接现钞、硬币清分整理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用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08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注:经银联商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冀乃庚担任银联商务助理总裁,尚需履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银联商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0,016,785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1、因上市公司增发导致稀释股权比例;
2016年11月18日,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暨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73,120,406股的新股发行登记与上市工作,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为568,795,498股,使得银联商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银联商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8.62%降至7.51%。
2、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5月16日,上市公司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68,795,498股增至1,251,350,095股,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42,740,942股增至94,030,072股,持股比例为7.51%,保持不变。
3、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5,969,972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060,100股,持股比例由7.51%减至7.04%。
4、因上市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18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51,350,095股减至1,247,3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4%增至7.06%。
5、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19年7月10日,上市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47,335,239股减至1,243,5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6%增至7.08%。
6、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20年4月14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243,535,239股减至1,237,835,239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7.08%增至7.11%。
7、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4,402,1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3,658,000股,持股比例由7.11%减至6.76%。
8、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21年6月28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37,835,239股减至1,174,016,745股,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6.76%增至7.13%。
9、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3,758,0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900,000股,持股比例由7.13%减至6.81%。
10、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17,899,913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2,000,087股,持股比例由6.81%减至5.28%。
11、因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750,298股;按照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1,174,016,745股扣除上市公司回购专户持股93,750,298计算,银联商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5.28%增至5.74%。
12、减持股份
银联商务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1月21日期间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7,986,800股,本次减持后,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013,287股,持股比例由5.74%减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013,28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海联金汇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海联金汇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林
2025年1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林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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