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内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行业内价格竞争激烈、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销售规模同比缩减,营业收入下滑明显,叠加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承压,导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报告期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各类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初步测算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约6,300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全资公司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取得约3,322万元非经常性收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根据公司本次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事项和风险提示

  1、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前,将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