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制造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7%;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国开制造业基金与国开科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并计算后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 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18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国开制造业基金和国开科创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股东国开制造业基金、国开科创关于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遵守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期间,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减持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发行人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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