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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仁科技”)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3,722,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73.9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1,66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062,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2,062,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2,062,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宋老亮先生、刘占峰先生、栗振华先生、宋天义先生、司朝辉先生、杨善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宋老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宋老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占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占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栗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栗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宋天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宋天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司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司朝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善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2%。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善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丛存先生、刘传友先生、王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丛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丛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传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传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杜梅、王眼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杜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杜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王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3,18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20,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08%。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5%;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35%;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6,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6,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2%;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6,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6,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2%;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7,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7%;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傅肖宁、郑佳展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利仁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仁科技”)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宋老亮先生;

  2.非独立董事:刘占峰先生、栗振华先生、宋天义先生、司朝辉先生、杨善东先生;

  3.独立董事:丛存先生、王立先生、刘传友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丛存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宋老亮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宋天义先生、刘传友先生;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立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宋老亮先生、刘传友先生;

  3. 提名委员会:刘传友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丛存先生、司朝辉先生;

  4. 审计委员会:丛存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立先生、司朝辉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丛存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杜梅女士;

  2.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眼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郭明昭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宋老亮先生;

  2、副总经理:刘占峰先生、齐茂松先生;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

  4、财务总监:杨善东先生;

  5、产品研发中心总监:宋天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8041897

  传真号码:010-68041897

  电子邮箱:wei.l@l-ren.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

  公司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时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赵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赵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黎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宋老亮,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1年7月至1998年9月,任北京市双耀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8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利仁有限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老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25,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9%,与公司董事宋天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超过5%股东、实际控制人齐连英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占峰,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10月至1998年11月,任北京市双耀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导购员、业务经理;1998年12月至2001年2月,任利仁有限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济南恒泽经贸有限公司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利仁有限购物直销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占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1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栗振华,男,公司董事,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经理;2011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工银国际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珠海钧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栗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天义,男,公司董事、产品研发中心总监,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利仁有限营销部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利仁科技营销部总监;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利仁科技战略统筹管理委员会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利仁科技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天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宋老亮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超过5%股东、实际控制人齐连英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司朝辉,男,公司董事,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廊坊利仁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利仁科技董事、廊坊利仁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历任顺德利宁经理、事业一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朝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20%,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善东,男,公司董事、财务总监,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1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济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山东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东方税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利仁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利仁科技董事兼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任利仁科技董事兼审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善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6%,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简历

  丛存,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9年10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任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任利仁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丛存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立,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3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苏州大学,任教师;2011年3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任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1年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传友,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廊坊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传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 监事简历

  杜梅,女,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任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收与反欺诈交易监控员;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中军国脉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绘世界创新咨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利仁科技总经理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利仁科技审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利仁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眼,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8年12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利仁有限业务部副经理、业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业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明昭,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利仁有限内蒙大区业务经理、山东大区业务经理、天猫旗舰店店长、天猫旗舰店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历任利仁科技天猫营销部经理、京东营销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明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宋老亮先生、刘占峰先生、宋天义先生、杨善东先生简历同上。

  齐茂松,男,公司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0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廊坊利仁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利仁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利仁科技董事兼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利仁科技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茂松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0%,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伟,男,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意象新元广告设计公司设计师;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逸泽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计师;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历任北京智鼎问道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设计部经理、设计副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利仁有限设计总监、品牌营销中心总监;2015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利仁科技董事会秘书兼品牌营销中心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0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郭明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郭明昭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

  郭明昭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郭明昭先生简历

  郭明昭,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利仁有限内蒙大区业务经理、山东大区业务经理、天猫旗舰店店长、天猫旗舰店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历任利仁科技天猫营销部经理、京东营销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明昭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7: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杜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16: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宋老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统称“各专门委员会”)。经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宋老亮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宋天义先生、刘传友先生;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立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宋老亮先生、刘传友先生;

  3. 提名委员会:刘传友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丛存先生、司朝辉先生;

  4. 审计委员会:丛存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立先生、司朝辉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老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占峰先生、齐茂松先生、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善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天义先生为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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