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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垚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集团”)拟为子公司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元通公司”)新增188,946.84万元融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路桥梁集团为四川元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233,946.84万元。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2,275,100.12万元。详见2025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续签附条件生效的《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详见《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上述协议于2022年3月23日经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双方拟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速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776,564,176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497,537股股份,合计持股869,061,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8%,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宁先生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本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其峰

  注册资本:9220407.83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高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速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财务状况:高速集团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15,137.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58.3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1.18亿元,实现净利润125.17亿元。2024年9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861.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44.22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05.19亿元,实现净利润109.93亿元。

  高速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向乙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原材料

  甲方应按照双方不时约定的数量向乙方或其下属企业提供原材料。原材料应按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供。乙方可以选择甲方为其原材料供应商,亦可选择第三方向其提供原材料。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或促使提供本协议以外的其他原材料,双方约定:

  甲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提供所要求的原材料,乙方对此给予合理支持。双方应根据市场原则互相协商确定提供此等额外原材料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该等具体协议不应违反本协议确定的定价标准。

  2.定价标准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原材料的定价,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制定: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收费标准;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山东省或济南市有地方规定的,适用山东省或济南市的地方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收费标准,又无山东省或济南市的地方规定的,参照济南市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原材料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每年年终时确认后并经会计师审计的数额为准。

  对某一原材料应支付的款项应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可适用于该供应的定价标准确定,该定价标准每年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开始的第一季度结束前予以计算和估计。如有需要就任何事项作出修改,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某一供应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是指由有关政府机构颁布或发出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方针不时规定的价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该价格会作为对已提供或将提供的原材料支付的强制性或指导性价格。

  某一原材料的市场价应在按下列顺序考虑了下列标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在中国提供类似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一方以前向另一方提供原材料时所收取的价格(如果有的话);该种供应的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某种原材料的成本应为甲方供应该原材料时所产生的费用:如甲方须从第三方购买有关的原材料而须缴付费用,成本应包含上述的购买价格以及供应方因其向另一方提供有关的原材料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原材料的对价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按照另行签订的具体实施协议确定。涉及乙方与甲方其他下属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时,若甲方已与该等其他上市公司签署相关交易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则该等具体实施协议应同时视为与该等其他上市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的具体实施协议,并遵守与该等其他上市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的约定。

  3.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续订。

  4.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总原则

  本协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释义中的工程施工服务,保证质量达到双方认可的标准。本协议释义中的工程施工服务交易一律依法订立书面合同,规范运作,并使其符合乙方上市地的有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除非另行说明,“甲方”或“乙方”还分别包括其下属企业)应确保在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工程施工服务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签订具体的执行合同。甲方将充分尊重乙方下属企业各自的工程施工服务管理办法,确保不利用作为乙方控股股东的身份干涉乙方下属企业的工程施工服务。

  2.工程施工服务

  乙方应按照双方不时约定的数量向甲方或其下属企业提供释义中载明的工程施工服务。工程施工服务应按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供。如甲方要求乙方供应或促使供应本协议以外的其他服务或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提供所要求的服务或商品,甲方对此给予合理支持。双方应根据市场原则互相协商确定提供此等额外服务或商品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该等具体协议不应违反本协议确定的定价标准。

  3.定价标准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的定价,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制定:凡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政府定价及市场价的,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每年年终时确认后并经会计师审计的数额为准。

  对某一服务应支付的款项应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可适用于该采购的定价标准确定,该定价标准每年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开始的第一季度结束前予以计算和估计。如有需要就任何事项作出修改,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某一采购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是指由有关政府机构颁布或发出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或方针不时规定的价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该价格会作为对已提供或将提供的服务支付的强制性或指导性价格。

  某一服务的市场价应在按下列顺序考虑了下列标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在中国提供类似服务的市场价格(或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这些第三方所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乙方以前向甲方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如有);乙方销售该种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加合理利润价。

  某服务的成本应为乙方提供该服务时已产生的费用:如乙方须从第三方购买有关的商品或者服务而须缴付费用,成本应包含上述的购买价格以及乙方因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服务的对价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按照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续订。

  5.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范围

  甲方通过有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金融机构基于行业监管部门核准其可以从事的业务,向乙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同城结算、异地汇划、委托收款、票据代保管、商业汇票等金融业务服务。乙方及下属企业可以由甲方通过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前述服务,并在相应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依乙方及金融机构相关规定从事业务。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其下属企业在接受甲方通过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时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2.定价原则

  甲方通过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定价应按照同类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或市场价收取费用。

  3.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以及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实施协议的规定支付有关报酬和服务费用。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服务具备符合行业惯例或者行业标准的品质。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依法收取报酬和服务费用。甲方应当依法合规,通过具有合格资质的金融机构向乙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服务。

  4.期限和终止

  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及其法律、法规和规则有不同要求之外,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5.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本协议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交易目的与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客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7.18亿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决议

  公司与关联方高速集团续签的《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是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

  4.《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

  5.《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5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发基金”)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将发生的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969,009.20万元。2024年1-11月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的同类交易总额为2,785,361.19万元。

  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宁先生、彭学国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股东铁发基金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公司向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存在部分项目工期大于1年的情形,如按年度新增合同额预计,则新增合同总额预计约为3,533,750万元。

  (三)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财务概况

  1.高速集团财务及资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高速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1,374,345.40万元,净资产为38,582,978.1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11,809.05万元,净利润1,251,699.88万元。截至2024年9月,高速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8,614,298.59万元,净资产为40,442,239.8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0,051,948.69万元,净利润1,099,292.53万元。

  高速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2.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财务及资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55,172.85万元,净资产为40,000.0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2024年末,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96,851.92万元,净资产为260,301.4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3.铁发基金财务及资信情况

  截至2023年末,铁发基金经审计总资产为14,249,092.54万元,净资产为5,767,859.7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72.33万元,净利润9,238.54万元。截至2024年9月,铁发基金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434,677.84万元,净资产为6,054,814.11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414.08万元,净利润1,290.24万元。

  铁发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历年来均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产品、服务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高速集团、铁发基金等关联方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路桥施工和养护施工方面的劳务服务、向关联方采购沥青等施工材料、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租用关联方的房屋和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存贷款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中,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其他类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作价公允,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高速集团于2022年3月18日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三年。协议主要内容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工程施工、采购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实际订单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高速集团、铁发基金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决议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2,275,100.12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1,053,731.20万元,该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395,285.54万元。

  2024年8月20日和2024年8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941,153.28万元。

  2024年12月9日和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086,153.28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集团”)拟为子公司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元通公司”)新增188,946.84万元融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5,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路桥梁集团为四川元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233,946.84万元。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2,275,100.1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3.住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12国道东方花园1栋2单元105室

  4.法定代表人:王培光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公路桥梁集团通过为子公司四川元通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有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四川元通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知悉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四川元通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增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75,10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69,172.70万元的100.26%。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5,279.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2,127.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1.00、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对议案1.00、2.00回避表决;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需对议案2.00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3日9:00—11:30、13:30—17:00及2025年2月14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编:250021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存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2年3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了《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双方拟续签上述协议,本次续签期限三年。详见2025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董事马宁先生与高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高速集团、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发基金”)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将发生的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董事马宁先生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对象中包括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山东济枣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彭学国先生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集团”)拟为子公司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元通公司”)新增188,946.84万元融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路桥梁集团为四川元通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233,946.84万元。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2,275,100.12万元。

  详见2025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路桥梁集团对四川元通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量资产盘活业务合作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拟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开展存量资产盘活业务合作,规模不超20亿元,基础资产为公司体内应收账款等存量资产(以下简称“基础资产”)。东方资产及其推荐/接受的主体出资按项目分别设立合伙企业,收购基础资产并将收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业主单位/债务人承诺到期支付基础资产对应款项并根据基础资产受让方要求提供增信措施。

  合伙企业委托公司子公司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管理相关资产,山高保理承诺在合伙企业未能按期实现重组利息或者收购债权全部或部分无效、被撤销或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情形时,对合伙企业收益进行足额支付,并通过对全额保证金进行监管等方式确保合伙企业及时足额收取资金成本(项目期限一般为3+2年,业主单位/债务人承担成本费用,并将全额成本费用保证金支付至山高保理监管账户)。公司承诺在合伙企业未能按期实现重组利息或者未能如期全额收回债权本金或者收购债权全部或部分无效、被撤销或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情形时,按约定收购东方资产投资合伙企业份额。

  首期业务合作规模不超8亿元(可分期),期限为3+2年。由东方资产及其推荐/接受主体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不超8亿元的对价收购公司体内共计8.51亿元的应收款项。业主单位承诺到期偿还项目对应款项,并承担重组成本费用,公司按约定触发条件收购东方资产投资合伙企业份额,山高保理受托管理相关资产。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5年1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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