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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R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持续深耕传统市场,同时从光伏、风电、水利项目用桩方面发力,不断加大产品在新领域新场景应用的开拓力度,光伏、水利用桩收入均实现了稳定增长,构件类产品在风电项目的应用中取得了新的突破。另一方面在稳定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规划,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海外收入同比也实现较大增长。2024下半年,公司桩类产品的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均有增加,但由于上半年业务增速未达预期,加之为开拓市场相关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全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人民币1,990万元,同比减少约500万元,主要是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涉及5名股东,限售起始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36个月;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睿投资”)、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岚科技”)、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汇投资”)、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慧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建材集团、诺睿投资、凌岚科技、首汇投资、德慧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2,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197.14%;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2月5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65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800万股,并于 2021 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3,583.6583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383.6583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5,238,09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为599,074,67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08,05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1,021,583股,占总股本的15.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99,074,67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不含高管锁定股)为392,815,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涉及5名限售股股东,本次拟解除限售股共计392,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2023年7月25日5名股东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12个月,承诺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2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建材集团、诺睿投资、凌岚科技、首汇投资、德慧投资。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二)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2月5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92,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后”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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