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梦珣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孙志强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书含律师、李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吴文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颜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李泓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周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郭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梁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吴文多先生、颜炜先生、李泓燊先生、周辉女士、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1月22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4.00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钟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邵金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邓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邓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5年1月22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会议选举辛金国先生、杨智先生、王桂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1月22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2、3、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2、3、4、5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2、3、4、5对5%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情况: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书含、李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4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近日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选举李林熙先生、张文森先生为公司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职工监事简历:
李林熙,男,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经理。
张文森,男,1972年生,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生产线操作员、团支部书记、办公室行政、安全主管、党支部宣传委员,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EHS管理中心总监。
李林熙先生、张文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通过专人发放及邮件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线上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经出席会议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吴文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非独立董事吴文多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明确董事会决策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1) 战略与ESG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吴文多
成员:颜炜、李泓燊、周辉、杨智
(2)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辛金国
成员:梁征、王桂华
(3) 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桂华
成员:吴文多、辛金国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杨智
成员:郭霆、辛金国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吴文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颜炜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颜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吴文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梦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颜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孟丽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军锋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张梦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高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孙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立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颜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梦珣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证券业务开展需要,聘任董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关于公司部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部分管理人员聘任,确定其薪酬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1、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简历
1、公司总裁简历
颜炜,男,1971年生,项目管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总经理、康复慢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颜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孙志强,男,1980年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孙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简历
张梦珣,女,197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曾任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张梦珣女士持有64,0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席凯,男,1977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副总经理、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孟丽,女,1976年生,经济学士、法学学士。曾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行政总监、综合平台负责人、副总裁、党委书记。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刘军锋,男,1976年生,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天然药物实验室副主任,山东靶点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张梦珣,女,197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曾任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高童,男,1980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北京泰德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信息沟通专员,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信息沟通专员、地区经理、大区经理,广西梧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PHC(专业医疗营销平台)执行总裁。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KPC1951事业部总经理。
孙成,男,1982年生,硕士学位。曾任葵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兼处方事业部总经理、浙江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CHC(消费者健康管理平台)执行总裁、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昆中药1381事业部总经理。
李立春,男,198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产品包产品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四川区域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孟丽女士持有278,000股公司股票,刘军锋先生持有153,600股公司股票,张梦珣女士持有64,000股公司股票,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雨,女,1989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证券管理等职位。现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董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后,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通过专人发放及邮件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线上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经出席会议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钟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关于选举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钟江先生为公司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
至2025年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董雨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箱:irm.kpc@kpc.com.cn
邮编:650106
六、 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22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十一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增加10亿元理财额度,增加后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投资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本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自有资金状况及投资理财概述
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鉴于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已并入公司,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及综合评估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部分闲置资金可用于理财增值,现公司增加10亿元理财额度,增加后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部分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
2、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
4、授权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在R2及以下(含R2))、流动性好、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等,资金不会直接投资证券市场产品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实施方式:在投资期限内,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选择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并与相关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8、实施程序: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成立理财小组,由公司财务总监任组长,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资金经理、理财管理岗担任成员。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资金与资本部具体负责理财操作事项,每笔理财由资金与资本部提交投资理财分析及收益预测报告,向理财小组做理财汇报。具体经办人在理财小组成员指导下和公司授权范围内,经相关审批后进行具体操作。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投资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理财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为银行及其下属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将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严格按照《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理财产品风险、投向、收益评估,相关投资理财申请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购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购买理财产品后,财务与运营管理中心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严控风险;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各项理财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理财及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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