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或“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5年将与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下属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海尔生物”)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000万元人民币;与Grifols, S.A.(“基立福”)下属公司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基立福全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20亿美元;与基立福下属公司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20亿美元;与基立福下属公司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基立福上海”)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95.89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Grifols,S.A.等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1、公司与关联人基立福全球的交易预计数据,不含可能取得的现金折扣、汇率补偿的预计数。
2、上表“2025年截至目前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截至2025年1月16日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刘占杰
注册资本:31,795.250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冷库、液氮生物容器、太阳能制冷产品、实验室设备、消毒器械、自动化仪器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家用及商用电器、汽车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冷藏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系统集成;自动化管理系统、计算机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和运维服务;软件技术开发、销售、运维服务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制品、仪器仪表、实验室耗材、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医疗器械、消毒器械、冷库技术检测、认证服务;消毒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医疗器械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1月8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海尔生物31.64%的股权,为海尔生物的控股股东;海尔集团通过间接持股、接受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的方式支配的海尔生物表决权比例合计为42.78%,为海尔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企业简介:海尔生物聚焦生命科学领域,打造生命科学与医疗创新数字场景生态,形成了面向生物制药企业研发、生产、质量控制、数智化等多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和面向医院、疾控、血液生态产业链的数智化变革等能力体系,向生物制药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疾控、血浆站、检测机构等终端用户提供以智慧实验室和智慧合规制药、数字医院、智慧公共卫生、智慧用血等为代表的数字场景综合解决方案。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1-9月,海尔生物实现收入人民币178,202.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914.1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海尔生物总资产人民币564,169.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4,147.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公司全称: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td.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Shane O'Brien
注册资本:1欧元
注册地址:Grange Castle Business Park, Grange Castle, Clondalkin, Dublin 22, Ireland
经营范围:基立福全球从事医药产品包装、标签、仓储、分销、制造、研发业务,并向集团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股权结构:基立福直接持有基立福全球100%股权。
企业简介:基立福全球总部位于都柏林,公司面向全球提供生物科学部门生产的全套产品和服务组合。基立福全球是Grifols, S.A.全球生物科学部门的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资金、风险管理、供需计划、监督,研发和商业等职能。基立福全球运营有限公司的工厂主要致力于中国市场。
基立福全球还是对血浆制品成品进行标识、包装、最终处理和分配的枢纽,从而将血浆制品成品运送至Grifols,S.A.全球的商业子公司和分销网络(西班牙和美国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4年,基立福全球的收入为5,469,994,169美元,净利润为222,299,511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立福全球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15,258,700,621美元和715,478,761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公司全称: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4日
法定代表人:Antonio Javier Martinez
注册资本:USD 0.02
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经营范围:输血医疗,免疫检测和凝血检测领域的仪器制造,并参与血液收集袋的生产及分销。
股权结构:基立福持有GDS55%的股权。
企业简介:GDS成立于2013年,是基立福公司的美国子公司,该公司提供全面的输血医学方案,包括旨在改善疾病检测的解决方案,同时不断增加针对特定治疗领域的专业临床诊断方案,包括传染病、自体免疫疾病和神经变性疾病的检测和治疗监测。在输血医学领域,GDS专门研究通过核酸扩增技术(NAT技术)检测血液或血浆捐献中的致病原,同时供应免疫测定试剂和仪器的抗原,以及血型鉴定和抗体测定的化验方法。此外,在临床诊断领域,公司专注于使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技术通过抗原—抗体反应对传染性疾病和自体免疫疾病进行免疫学诊断。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4年,GDS的收入为439,442,025美元,净利润为119,517,511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S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4,870,762,907美元和4,393,891,500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基立福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Amarant Martinez Carrio
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北楼11层1101-1110室(实际楼层10层)
经营范围:医药信息咨询(医疗诊断除外),医药产品相关的技术及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咨询(广告除外);临床检验分析仪及相关医疗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经营性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基立福持有基立福上海100%股权。
企业简介:基立福上海是一家于2013年7月8日在中国上海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基立福上海为中国大陆市场的客户提供法规事务、医疗事务、市场营销及技术服务。此外,自2016年成功获取经营许可证起,基立福上海作为本地经销商在中国大陆开展诊断仪器的贸易及分销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基立福上海实现收入人民币104,736,469.28元,净利润人民币18,541,900.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立福上海总资产人民币174,141,900.95元,净资产人民币148,388,113.3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1、截至2025年1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通过控制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持有上海莱士1,352,029,9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7%,并通过接受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437,069,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789,099,6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5%)所对应的表决权,海尔生物为海尔集团的下属公司。
2、截至2025年1月8日,基立福持有上海莱士6.58%股份,为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为海盈康一致行动人,基立福全球、GDS、基立福上海均为基立福的下属公司;
3、上海莱士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同时担任海尔生物董事长;上海莱士董事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担任基立福东亚事务副总裁、基立福关联公司董事长、西班牙基立福总部的行政领导团队成员;上海莱士持有GDS45%股权,上海莱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担任GDS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中海尔生物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为海尔集团旗下公司,其财务情况良好;基立福全球、GDS及基立福上海均为基立福下属公司。海尔集团及海尔生物、基立福集团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包括履行合同承诺的财务能力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稳定而持续的业务联系。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及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海尔生物、基立福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在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海尔生物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025年,公司预计与海尔生物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2025年采浆业务的总体需求,拟采购海尔生物下属公司生产的采浆机及耗材;公司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和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满足《血液制品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试行)》的法规要求,并通过前期已完成的招标工作,拟采购海尔生物的生产执行系统(MES)。
2、经销基立福全球产品
2021年2-3月,公司及基立福相关方签署了相关协议。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基立福全球指定独家经销商,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可在双方认可的指定区域销售基立福相关白蛋白产品。
2024年1月21日,海尔集团公司、海盈康与基立福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基立福承诺与上海莱士以及海盈康签署一份新的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在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就基立福在中国目前已有和未来开展的所有业务经营达成排他性合作和战略合作关系,并就质量和生产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授权安排或技术转让、经销安排、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合作事项作出约定。根据该约定,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与基立福和海盈康签署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基立福继续指定上海莱士作为独家经销商,并由同路生物的下属公司同路医药承接基立福的代理业务。同日,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全球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代理事项自2024年6月18日起十年内(“初始期限”)保持完全有效,并且上海莱士有权通过在初始期限届满前提前至少六个月事先书面通知基立福全球,将协议期限另行续展十年。前述《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及《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的签订业经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5年与基立福全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亿美元。协议主要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27日、2024年1月22日及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销GDS产品
2022年4月,公司与关联方GDS签署了《独家经销协议》,GDS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根据公司、基立福和海盈康于2024年6月18日签署的《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公司应继续遵守GDS前述《独家经销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该等协议已于2022年4月15日生效;根据该等协议,公司及关联方继续被指定为GDS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化验和血液筛查试剂盒在中国的独家代理。
公司预计2025年与GDS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20亿美元。协议主要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并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021年9月,公司与基立福上海等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向基立福上海等关联方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的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和耗材,同时基立福上海等为公司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协议自2021年9月29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5年。公司预计2025年与基立福上海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195.89万元人民币。协议主要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平等双赢的互利互惠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定价原则和履行方式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协议履行方式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的开展。本次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风险提示
本次预计事项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而变更、中止或终止;另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涉及进出口贸易,可能存在汇率波动、交货期延迟等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莱士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截至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2日、2月13日(星期三、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6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证券部
(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的开展。本次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张吉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